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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5)
现代汉语字典本字分属于多个韵部:
 韵 平声 音浮。夫不,䳡也。亦作鳺鴀。《尔雅·释鸟》䳡其鳺鴀。《邢疏》陆玑云:今小鸠也。一名䳕鸠,幽州人或谓鷎鴡,梁宋闲谓之隹,扬州人亦然。 又未定之辞也。《陶潜诗》未知从今去,当复如此不。又姓。《晋书》汲郡人不准。◎按《正字通》云:不姓之不,转注古音,音彪。
 韵 上声 同否
 韵 入声

拼音:bù bú 物韵,另见

不 bù
〈副〉
  • (象形。甲骨文字形,上面象花蒂的子房,下面象花蕊下垂形。①本义:萼足。《诗·小雅·常棣》:“常棣之花,鄂不韡(wěi)。”郑笺:“承华者曰鄂。”②副词。不。《荀子》:“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 用在动词、形容词或个别副词前,表示否定
  • 医之好治不病以为功。——《韩非子·喻老》
  • 老妇不闻也。——《战国策·赵策》
  • 被驱不异犬与鸡。——·杜甫《兵车行》
  • 后遂不复至。——·魏禧《大铁椎传》
  • 又如:不会;不大;不一定;不古(不古朴。意指社会风气衰落、败坏);不勾(不消;不够;不到);不才(没有才能。自称的谦词;不成才);不才之事(不好的事情)
  • 两者中既非这个也非那个 。如:不男不女;不明不白;不知不觉
  • 无须前面的先决条件而出现后面的行为和状态 。如:不问而知;不寒而栗;不翼而飞
  • 作为虚词,表示缺乏或忽视某种行动 。如:视而不见、听而不闻
  • 用在叠用的相同的词之间,前面常加“什么”,表示不在乎或不相干 。如:道理不道理,他一点都不往心里去
  • 表示事理上或情理上不需要
  • 不以累臣衅鼓。——《左传·僖公三十三年》
  • 又如:不客气,不客气;不谢,不谢
  • 用在动词后,表示不可能达到预期的结果或目的 。如:我呆不下去了;吃不了;办不到
  • 单用,表示否定对方的话或提问 。如:他知道吧?不,他不知道;别提那件事。不,我要提
  • 用在句末,构成问句 。如:不知小何在家不?;奶奶说的对不?
  • 同“否”(fǒu)
  • 句读之不知,惑之不解,或师焉,或不焉。——·韩愈《师说》
  • 秦王以十五城请易寡人之璧,可与不?——《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助〉
  • 用来加强语气。如:好不吓人;不几(岂不是)
  • 用来调整音节
  • 徒御不惊,大庖不盈。——《诗·小雅》。传:“不惊,惊也;不盈,盈也。”
〈形〉
  • 通“丕”(pī)。大
  • 不显不承,无射于人斯。——《诗·周颂·清庙》
  • 不有而丑天地,非天子之事也。——《管子·侈靡》
  • 道其本,至也。至不至无。——《管子·心术》
  • 注意:“不”字在第四声(去声)字前念第二声(阳平),如“不必”(bú bì);“不是”(bú shì)。本词典为方便起见,条目中的“不”字,都注第四声
康熙字典古文:𠀚𠙐

  • 《韻會》《正韻》𠀤逋沒切,補入聲。 (月韵)
  • 不然也,不可也,未也。《禮·曾子問》葬引至于堩,日有食之,則有變乎,且不乎。
  • 又《周禮·夏官》服不氏,掌養猛獸而敎擾之。《註》服不服之獸者。
  • 又《廣韻》《韻會》𠀤分物切。 (物韵)
  • 與弗同。今吳音皆然。
  • 又《韻會》俯九切,音缶。 (有韵)
  • 與可否之否通。《說文》鳥飛上翔,不下來也。从一,一猶天也。象形。
  • 又《玉篇》甫負切《廣韻》甫救切,𠀤缶去聲。 (宥韵)
  • 義同。
  • 又《廣韻》甫鳩切《集韻》《韻會》《正韻》方鳩切,𠀤音浮。 (尤韵)
  • 夫不,䳡也。亦作鳺鴀。《爾雅·釋鳥》䳡其鳺鴀。《郉疏》陸璣云:今小鳩也。一名䳕鳩,幽州人或謂鷱鴡,梁宋閒謂之隹,揚州人亦然。
  • 又未定之辭也。《陶潛詩》未知從今去,當復如此不。
  • 又姓。《晉書》汲郡人不準。
  • 按:《正字通》云:不姓之不,轉注古音,音彪。
  • 又《正韻》芳無切。 (虞韵)
  • 與柎通。花萼跗也。《詩·小雅》鄂不韡韡。《鄭箋》承華者,鄂也。不當作柎。鄭樵曰:不象萼蔕形。與旉通。《陸璣詩疏》柎作跗。《束皙·補亡詩》白華絳趺。《唐詩》紅萼靑趺皆因之。
  • 又華不注,山名,在濟南城東北。《左傳·成二年》晉卻克戰于鞌,齊師敗績。逐之,三周華不注。《伏琛齊記》引摯虞畿服經,不,與詩鄂不之不同。李白詩:兹山何峻秀,彩翠如芙蓉。蓋因華跗而比擬之。胡傳讀不如卜,非。又《古詩·日出東南隅行》使君謝羅敷,還可共載不。羅敷前致辭,使君亦何愚。使君自有婦,羅敷自有夫。
  • 按:愚當讀若吾,疑模切,與敷不夫叶。敷不夫本同模韻,《正字通》不改音符,叶夫愚,非是。
  • 又與丕同。《書·大誥》爾丕克遠省。馬融作不。《秦·詛楚文》不顯大神巫咸。《秦·和鐘銘》不顯皇祖。𠀤與詩周頌不顯不承同。不顯不承,猶書云丕顯丕承也。
  • 又《韻補》叶補美切,音彼。 (纸韵)
  • 《荀子·賦篇》𥳑然易知,而致有理者與。君子所敬,而小人所不者與。所不謂小人所鄙也。
  • 《正字通》不字在入聲者,方音各殊,或讀逋入聲,或讀杯入聲。司馬光切韻圖定爲逋骨切,今北方讀如幫鋪切,雖入聲轉平,其義則一也。
  • 考證:〔《禮·曾子問》葬引至于堩,日日有食之,〕
  • 謹照原文省下日字。〔《荀子·賦論篇》〕
  • 謹照原書省論字。〔《註》謂小人所鄙也。〕
  • 謹按原文無此註,改為所不謂小人所鄙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