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韵字: 或选择韵部:
(2011-11-5)
[měng][jìng,形词][详注1][《廣韻》獸似狐,有翼。《集韻》飛狐也。][详注2][详注3]


注1:睛 音请。《字林》眳睛,不悦目貌。又音阱。与睁同。
注2:冥 《集韻》《韻會》母迥切《正韻》母耿切,銘上聲。《詩·小雅》無將大車,維塵冥冥。無思百憂,不出于熲。《朱註》冥冥,昏晦也
注3:囧 音憬。《说文》窗牖丽廔闿明,象形。 又伯囧,人名。周太仆。正本作囧,俗讹作炯。见《书·囧命》。 又与炯同。《韩愈诗》虫鸣室幽幽,月吐窗囧囧。《注》囧囧犹炯炯也。炯从火囧。
[shèng,茂盛][lǐng lìng,命令][zhèng,正直][hèng,蛮横][zhèng][bìng,合并][xìng,学行][gèng,更加][xiòng][jìng,动词][详注1][详注2][详注3][详注4][bàng][详注5][qìng,请人做某事][pìn][详注6][详注7]


注1:评 平去声。平言也。《韩愈·东都遇春诗》尔来曾几时,白发忽满镜。旧游喜乖张,新辈足嘲评。
注2:迎 鱼庆切。《正韵》凡物来而接之则平声,物未来而往迓之则去声。《诗·大雅》亲迎于渭。
注3:轻 音庆。《集韵》疾也。《左传·桓十二年》绞小而轻,轻则寡谋。又《僖三十三年》秦师轻而无礼。
注4:清 音静。洁也。又《集韵》《正韵》音净。与净同。又《集韵》《韵会》《正韵》音婧。寒也。
注5:盟 明去声。《庄子·齐物论》其留如诅盟。郭象读。又与孟通。地名。《左传·隐十一年注》盟,今盟津。河内邑名。《史记·周本纪》武王东观兵于盟津。《书·禹贡》作孟津。
注6:邴 音柄。《广韵》邑名。又姓。《左传·哀十一年》邴泄为右。
注7:檠 音竞。檠子,叠名。《类篇》有足所以几物,即隔子也。《前汉·地理志》朝鲜民饮食以笾豆。《师古注》以竹曰笾,以木曰豆,今之檠也。
[xìng,兴趣][shèng,胜败][yìng,答应][夜也][shèng,名词][chèng chèn,相称][详注1][dèng][止水也][chèng][鞍鐙][jìng][dìng,动词][nìng][《集韻》莫定切,銘去聲][音证。《广韵》热也。《正韵》郁热。][详注2]


注1:莹 《唐韻》烏定切《集韻》《韻會》《正韻》縈定切,音瀅。玉色光潔也。《逸論語》如玉之瑩。
注2:橙 音凳。几属。《晋书·王献之传》魏时凌云殿榜未题,匠人误钉,不可下,使韦仲将悬橙书之,比讫,须发尽白。
现代汉语字典本字分属于多个韵部:
 韵 平声 chēng,称赞
 韵 去声 chèng chèn,相称

拼音:chèng chèn 繁体或异体字:径韵,另见

稱 chèng
〈名〉
  • (称为“稱”的简化字) 测定物体轻重的器具,后作“秤”
  • 称,铨也。——《说文》
  • 角斗称。——《淮南子·时则》。注;“量器也。”
  • 又如:过称(用秤量)
〈名〉
  • 称呼。称谓 。如:尊称;敬称;谦称;卑称;爱称;美称;昵称
  • 名称 。如:俗称;别称;统称;简称;职称;美称
稱 chèn
〈动〉
  • 符合,相当
  • 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王安石《伤仲永》
  • 薄罚不为慈,诛严不为戾,称俗而行也。——《韩非子·王蠹》
  • 夫才德不称,固自知之矣。——宗臣《报刘一丈书》
  • 又如:对称;相称;称合(相当);称任(称职,犹胜任);称位(与职位相符)
康熙字典

  • 《唐韻》處陵切,音爯。 (蒸韵)
  • 知輕重也。《說文》銓也。春分而禾生,夏至晷景可度,禾有秒,秋分而秒定,律數十二秒當一分,十分爲寸,其重以十二粟爲一分,十二分爲銖。故諸程品皆从禾。《禮·月令》蠶事旣登,分繭稱絲效功,以共郊廟之服。
  • 又揚也,謂也。《禮·表記》君子稱人之善則爵之。《前漢·賈誼傳》以能誦詩書屬文,稱於郡中。
  • 又言也。《禮·檀弓》言在不稱徵。《射義》好學不倦,好禮不變,旄期稱道不亂。
  • 又舉也。《書·牧誓》稱爾戈。《疏》戈短,人執以舉之,故言稱。
  • 又名號謂之稱。《孟子·題詞》子者,男子之通稱。
  • 又姓。《前漢·功臣表》新山侯稱忠。
  • 又《廣韻》昌證切《集韻》《韻會》昌孕切,𠀤音秤。 (径韵)
  • 權衡正斤兩者。俗作秤。見前。
  • 又度也,量也。《易·謙卦》君子以稱物平施。
  • 又適物之宜也。《易·繫辭》巽稱而隱。《禮·禮器》禮不同,不豐,不殺,蓋言稱也。
  • 又愜意。《爾雅·釋詁》稱,好也。《註》物稱人意亦爲好。
  • 又相等也。《周禮·冬官考工記輿人》爲車輪崇車廣衡長,參如一謂之參稱。《註》稱,猶等也。
  • 又衣單複具曰稱。《禮·喪大記》袍必有表,不襌。衣必有裳,謂之一稱。《註》袍,褻衣,必有以表之,乃成稱也。
  • 又副也。《前漢·孔光傳》無以報稱。
  • 又舉也。《前漢·食貨志》當其有者,半賈而賣,亡者取倍稱之息。《註》稱,舉也。今俗謂之舉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