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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5)
七遇去声 路住暮露赋步顾雾遇渡故素误具度[dù,制度]悟鹭注句布护驻屦慕固墓趣兔诉树[树木,名词]妒戍务惧付傅蠹污[详注1]数[shù,数量]寓附雨屡喻怒库互铸怖晤裤忤疏[详注2]哺聚骛赴裕措祚寤苦[详注3]捕溯痼谕冱辂芋恶[wù,憎恶]妪富孺濩柱娶鲋吐[tù]澍圃[详注4]醋迕锢讣仆[pū,偃仆]嫭瓠羽愫雇铺[pù,店铺]茹胙煦募赂绔婺吁[yù]炷頀塑蛀嗉璐傃愬酤[音顾。《广韵》卖也。]驱副赙枑厝[cuò,动词]埠咐[嘱咐]潞簬斁呴祔戽飓镀袝足[详注5]错[详注6]瞿[jù]诅酗胯酺擭蒟俉堌亍菟[tù]馵埧餔[详注7]属[详注8]输[详注9]胍跗[fū]阼謼捂驸抪疰啎腧祻蚹崓鉒殶蕗虂怐旿忂捒瘘榑祩盓孵攎鵵娪墿姇龥捬鮬鳠媀嬎秨篧鹱鴮鵏韄魱秅[chá ná]钴齼陠聥咮[音驻。《广韵》鸟声。]芏裋誧豧紨緅鏴奼[音妒。美女也。]陚稒軴尌鲴窹怘弖趶隃[详注10]詂熃秺奦嫊摢埾紸縤秙榡凅荹棝姁[xǔ]縸侸綔飳葄胕邭鵅喥婟慔捗罜蘁敄穫[详注11]嵍


注1:污 恶去声。《说文》岁也。又染也。一曰去垢污曰污。动词
注2:疏 书疏。音数。条陈也。《扬雄·解嘲》独可抗疏时道是非。
注3:苦 《正韵》苦故切,音库。困也。《西溪丛语》今人不善乘船谓之苦船,北人谓之苦车。 又姓。大夫苦成,见《国语》。又《通志·氏族略》汉有会稽太守苦灼。
注4:圃 《唐韵》《集韵》博故切,音布。《屈原·离骚》朝发轫於苍梧兮,夕余至乎悬圃。欲少留此灵琐兮,日忽忽其将暮。
注5:足 《广韵》子句切《集韵》遵遇切《韵会》子遇切《正韵》将豫切,音沮。《论语》巧言令色足恭。《疏》足,成也。谓巧言令德以成其恭,取媚于人也。《朱传》过也。《扬子·法言》足言足容,德之藻矣。
注6:错 音措。《集韵》金涂谓之错。亦姓。又《博雅》藏也。又《楚辞·九章》万民之生,各有所错兮。《注》错,安也。 又《史记·司马相如传》展采错事。《注》展其官职,设厝其事业也。错,音措。 又《易·系辞》苟错诸地,而可矣。《疏》错,置也。《释文》错,音措。《史记·周本纪》成康之际,天下安宁,刑错四十余年不用。《注》错,置也。 又《史记·张仪传》秦魏之交,可错矣。《注》错,停止也。音措。 又《后汉·寒朗传》二人错愕不能对。《注》错,七故反。错惮,犹仓卒也。
注7:餔 音捕。《集韵》糖餔,饵也。或作䊇𥹴。 又《正字通》饧之浊者曰餔。又鸟名。《尔雅·释鸟》鴩,餔敊。《注》未详。《释文》餔,音步。又《集韵》博故切,音布。与食也。《前汉·高帝纪》老父请㱃,因餔之。《师古曰》以食食之谓之餔。
注8:属 音树。《诗·小雅》君子有徽猷,小人与属。叶上附。
注9:输 指所送之物。《增韵》凡以物送人,则读平声。指所送之物,则读去声。
注10:隃 音戍。《爾雅·釋地》北陵西隃雁門是也。《戰國策》作西兪。
注11:穫 音护。焦穫,地名。《诗·小雅》整居焦穫。《传》焦穫,周地接於猃狁者。《尔雅·释地注》今扶风池阳县瓠中是也。
首字词组
迕意迕道迕拒迕物迕视   
迕辱迕逆迕犯迕指    

词语解释:迕意  拼音:wǔ yì
谓不顺心,不得意。 宋 秦观 《答朱广微》诗:“人生迕意十八九,月得解颜能几度!”
词语解释:迕辱  拼音:wǔ rǔ
犹侮辱。 清 蒲松龄 《聊斋志异·牛同人》:“ 牛 赴试,在省偶被营兵迕辱,忿愬游击之门。”
词语解释:迕道  拼音:wǔ dào
违背事物的自然规律。《庄子·天道》:“倒道而言,迕道而説者,人之所治也。” 成玄英 疏:“迕,逆也。不识治方,不知次序,颠倒道理,迕逆物情,适可为物所治。”
词语解释:迕逆  拼音:wǔ nì
(1).违逆。《陈书·傅縡传》:“何得见佛説而信顺,在我语而迕逆!”
(2).引申谓对父母不孝。 清 蒲松龄 《聊斋志异·姊妹易嫁》:“母即向次女曰:‘迕逆婢不遵父母命,今欲以儿代姊,儿肯行否?’” 茅盾 《动摇》一:“我气急了,说了他一句迕逆,他直跳起来,放了那么一大堆的混账话--你亲自问他去!”
词语解释:迕拒  拼音:wǔ jù
违逆;隔阂。 鲁迅 《集外集拾遗补编·破恶声论》:“情若迁於时矣,顾时则有所迕拒,天时人事,胥无足易其心,诚於中而有言;反其心者,虽天下皆唱而不与之和。”
词语解释:迕犯  拼音:wǔ fàn
冒犯。 清 蒲松龄 《聊斋志异·狐谐》:“狐笑曰:‘寄宿无妨,倘有小迕犯,幸勿介怀。’”
词语解释:迕物  拼音:wǔ wù
犹忤物。触犯他人。《新唐书·于敖传》:“ 敖 脩谨,家世用文学进,初为时所称;及居官,无所建明,不迕物以自容,名益减。”
词语解释:迕指  拼音:wǔ zhǐ
违背意旨。《三国志·魏志·司马岐传》:“是时大将军 爽 ( 曹爽 )专权…… 南阳 圭泰 尝以言迕指,考繫廷尉。”
词语解释:迕视  拼音:wǔ shì
迎面直视。谓以非礼的态度看人。《三国志·吴志·孙晧传》:“ 晧 每宴会羣臣,无不咸令沉醉。置黄门郎十人……为司过之吏,宴罢之后,各奏其闕失:迕视之咎,谬言之愆,罔有不举。” 晋 皇甫谧 《高士传·焦先》:“﹝ 焦先 ﹞目不与女子迕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