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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故云和


《周礼注疏》卷二十二〈春官宗伯·大司乐〉~342~
大司乐掌成均之●。以治建国之学政。而合国之子弟焉。凡有道者。有德者。使教焉。死则以为乐祖。祭于瞽宗。以乐德教国子。中。和。祗。庸。孝。友。以乐语教国子。兴。道。讽。诵。言。语。以乐舞教国子。舞云门。大卷。大咸。大韶。大夏。大濩。大武。以六律。六同。五声。八音。六舞。大合乐以致鬼神示。以和邦国。以谐万民。以安宾客。以说远人。以作动物。乃分乐而序之。以祭。以享。以祀。乃奏黄钟。歌大吕。舞云门。以祀天神。乃奏大蔟。歌应钟。舞咸池。以祭地示。乃奏姑洗。歌南吕。舞大韶。以祀四望。乃奏蕤宾。歌函钟。舞大夏。以祭山川。乃奏夷则。歌小吕。舞大濩。以享先妣。乃奏无射。歌夹钟。舞大武。以享先祖。凡六乐者。文之以五声。播之以八音。凡六乐者。一变而致羽物。及川泽之示。再变而致裸物。及山林之示。三变而致鳞物。及丘陵之示。四变而致毛物。及坟衍之示。五变而致介物。及土示。六变而致象物。及天神。凡乐。圜钟为宫。黄钟为角。大蔟为徵。姑洗为羽。●鼓●?。孤竹之管。云和之琴瑟。云门之舞。冬日至。于地上之圜丘奏之。若乐六变。则天神皆降。可得而礼矣。凡乐。函钟为宫。大蔟为角。姑洗为徵。南吕为羽。灵鼓。灵?。孙竹之管。空桑之琴瑟。咸池之舞。夏日至。于泽中之方丘奏之。若乐八变。则地示皆出。可得而礼矣。凡乐。黄钟为宫。大吕为角。大蔟为徵。应钟为羽。路鼓路?。阴竹之管。龙门之琴瑟。九德之歌。九韶之舞。于宗庙之中奏之。若乐九变。则人鬼可得而礼矣。凡乐事。大祭祀。宿县。遂以声展之。王出入。则令奏王夏。尸出入。则令奏肆夏。牲出入。则令奏昭夏。帅国子而舞。大飨不入牲。其他皆如祭祀。大射。王出入。令奏王夏。及射。令奏驺虞。诏诸侯以弓矢舞。王大食。三宥。皆令奏钟鼓。王师大献。则令奏恺乐。凡日月食。四镇五岳崩。大傀异。诸侯薨。令去乐。大札。大凶。大。大臣死。凡国之大忧。令弛县。凡建国。禁其淫声。过声。凶声。慢声。大丧。廞乐器。及葬。藏乐器亦如之。

《周礼注疏》卷二十二〈大司乐〉~342~
凡乐。圜钟为宫。黄钟为角。大蔟为徵。姑洗为羽。●鼓●。孤竹之管。云和之琴瑟。云门之舞。冬日至。于地上之圜丘奏之。若乐六变。则天神皆降。可得而礼矣。凡乐。函钟为宫。大蔟为角。姑洗为徵。南吕为羽。灵鼓。灵。孙竹之管。空桑之琴瑟。咸池之舞。夏日至。于泽中之方丘奏之。若乐八变。则地示皆出。可得而礼矣。凡乐。黄钟为宫。大吕为角。大蔟为徵。应钟为羽。路鼓路。阴竹之管。龙门之琴瑟。九德之歌。九韶之舞。于宗庙之中奏之。若乐九变。则人鬼可得而礼矣。汉·郑玄注:「阴竹生于山北者云和空桑龙门皆山名。」

词语解释:云和  拼音:yún hé
(1).山名。古取所产之材以制作琴瑟。《周礼·春官·大司乐》:“ 孤竹 之管, 云和 之琴瑟。” 郑玄 注:“ 云和 、 空桑 、 龙门 ,皆山名。” 南朝 宋 鲍照 《拜侍郎上疏》:“不悟乾罗广收,圆明兼览,雕瓠饰笙,备 云和 之品。”
(2).琴瑟琵琶等弦乐器的统称。《文选·张协〈七命〉》:“吹孤竹,拊云和。” 李周翰 注:“云和,瑟也。” 唐 李白 《寄远》诗之一:“遥知玉窗里,纤手弄云和。” 元 倪瓒 《昼寄王云浦》诗:“邀我江亭醉三日,凤笙鸞吹拂云和。” 明 薛素素 《临江仙》词:“自抱云和弹一曲,曲终还拟 湘灵 。风前泪眼几时晴。”
(3). 元 代官署名。属教坊司。掌乐。 元 杨允孚 《滦京杂咏》之二五:“特勅云和罢絃管,君王有意听 尧 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