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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故葑菲


《诗经·邶风·谷风》
「采葑采菲,无以下体。德音莫违,及尔同死。」东汉·郑玄笺:「此二菜者,蔓菁与葍之类也。皆上下可食,然而其根有美时有恶时,采之者不可以根恶时并弃其叶,喻夫妇以礼义合,颜色相亲,亦不可以颜色衰,弃其相与之礼。」


作者诗题诗句
贯休贺郑使君释子沾恩无以报,只将葑菲贺阶墀。
郑孺华赋得生刍一束葑菲如堪采,山苗自可逾。
韩愈送区弘南归我念前人譬葑菲,落以斧引以纆徽。
词语解释:葑菲  拼音:fēng fēi
《诗·邶风·谷风》:“采葑采菲,无以下体。” 郑玄 笺:“此二菜者,蔓菁与葍之类也,皆上下可食,然而其根有美时有恶时,采之者不可以其根恶时并弃其叶。”蔓菁,即芜菁。芜菁与葍皆属普通菜蔬。叶与根皆可食。但其根有时略带苦味,人们有因其苦而弃之。后因以“葑菲”用为鄙陋之人或有一德可取之谦辞。 南朝 宋 鲍照 《绍古辞》:“徒抱忠孝志,犹为葑菲迁。” 宋 陈亮 《又与勾熙载提举书》:“岂郎中欲纳一世之才,高高下下,不使丝髮遗弃,亦欲忘其下体而采其葑菲乎!此意高矣厚矣。” 清 蒲松龄 《聊斋志异·狐妾》:“一日,年长者来,谓 刘 曰:‘舍妹与君有缘,愿无弃葑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