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故骇鸡宝 骇鸡珍
《战国策》卷十四《楚策一》 楚王曰:「楚国僻陋,托东海之上。寡人年幼,不习国家之长计。今上客幸教以明制,寡人闻之,敬以国从。」乃遣使车百乘,献鸡骇之犀、夜光之璧于秦王。
《抱朴子》内篇·卷十七《登涉》 得真通天犀角三寸以上,刻以为鱼,而衔之以入水,水常为人开,方三尺,可得气息水中。又通天犀角有一赤理如綖,有自本彻末,以角盛米置群鸡中,鸡欲啄之,未至数寸,即惊却退。故南人或名通天犀为骇鸡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