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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故还笏


《旧唐书》卷八十〈褚遂良列传〉~2738~
六年,高宗将废皇后王氏,立昭仪武氏为皇后,召太尉长孙无忌、司空李绩、尚书左仆射于志宁及遂良以筹其事。将入,遂良谓无忌等曰:「上意欲废中宫,必议其事,遂良今欲陈谏,众意如何?」无忌曰:「明公必须极言,无忌请继焉。」及入,高宗难于发言,再三顾谓无忌曰:「莫大之罪,绝嗣为甚。皇后无胤息,昭仪有子,今欲立为皇后,公等以为何如?」遂良曰:「皇后出自名家,先朝所娶,伏事先帝,无愆妇德。先帝不豫,执陛下手以语臣曰:『我好儿好妇,今将付卿。』陛下亲承德音,言犹在耳。皇后自此未闻有愆,恐不可废。臣今不敢曲从,上违先帝之命,特愿再三思审。愚臣上忤圣颜,罪合万死,但愿不负先朝厚恩,何顾性命。」遂良致笏于殿陛,曰:「还陛下此笏。」仍解巾叩头流血。帝大怒,令引出。长孙无忌曰:「遂良受先朝顾命,有罪不加刑。」翌日,帝谓李绩曰:「册立武昭仪之事,遂良固执不从。遂良既是受顾命大臣,事若不可,当且止也。」绩对曰:「此乃陛下家事,不合问外人。」帝乃立昭仪为皇后,左迁遂良潭州都督。显庆二年,转桂州都督。未几,又贬为爱州刺史。明年,卒官,年六十三。

词语解释:还笏  拼音:huán hù
(1). 唐高宗 将立 武则天 为后, 褚遂良 谏,帝不听。 遂良 致笏殿阶,叩头流血曰:“还陛下此笏!”事见《旧唐书·褚遂良传》。后用以称坚持原则而不惜弃官。 唐 唐彦谦 《咸通中始闻褚河南归葬阳翟》诗:“不听还笏諫,几覆缀旒祧。” 宋 陆游 《自嘲》诗:“独立未除还笏气,餘生犹待闔棺论。”
(2).致仕,辞官。 宋 刘克庄 《贺新郎·跋唐伯玉奏稿》词:“古有一言腰相印,谁教他,满篋婴鳞疏。还笏退,不回顾。” 元 姚燧 《耶律钧赠官制》:“固求还笏,难断抗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