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故秦赘
《汉书》卷四十八《贾谊传》 「故秦人家富子壮则出分,家贫子壮则出赘。」东汉·应劭注:「出作赘婿也。」唐·颜师古注:「谓之赘婿者,言其不当出在妻家,亦犹人身体之有疣赘,非应所有也。一说,赘,质也,家贫无有聘财,以身为质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