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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调前段起句三字,第三句五字者,以此词为正体,辛词五首并同,宋、金、元词俱照此填,若方词、司马词之添字,元词之减字,皆变格也。 按,司马别首“花信紧”词,后段第一、二句“按秦筝、学弄相思调,写幽情、恨杀知音少”,与各家平仄全异,注明以备参考,不可校勘平仄,惟前段第一、二句“花信紧,二十四番风”,信字、二字俱仄声;又后段第三句“向何处、说风流”,向字仄声,何字平声。谱内可平可仄据此,其余参下类列三词。
此与辛词同,惟前后段第四、五句,各添一衬字异。
此亦与辛词同,惟后段第二句减一字异。
此亦辛词体,惟前后段第二句、第四句各添一衬字异。以上四词,俱前段起句三字,第三句五字者,特为类聚,以备勘谱。
此调前段起句三字,第三句六字者,以此词为正体,若陈词之换头三声叶韵,及毛词别首之换头不叶韵,皆变格也。
此与毛词同,惟换头处用三声叶韵异。 按,寒、先本系通韵,词中所叶“看”字、“玩”字,俱在十五翰部内,即十四寒之去声也。
此即前一首毛词体,惟换头处不押韵,诸家从无此体,恐有错误,姑录以备参考。以上三词,俱前段起句三字,第二句六字者。
此调前段起句四字、第三句六字者,以此词为正体,若柳词之句读参差,无名氏词之不押仄韵,皆变格也。
此与程词同,惟后段起句不押仄韵,第二句仍押平韵异。
此词见《青琐高议》,前段字句与程词同,惟后段起句减三字、押平韵,第五句减一字、作六字折腰句法异。《情史》云:东都柳富,别王幼玉作,名《醉高春》。以上三词,俱前段起句四字,第三句六字者。
此调全押仄声韵者,只此一词,句读与程垓词同,惟前后段第三句,各添一字,后段第一、二句,各减一字,无别首宋词可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