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解释:三宥 拼音:sān yòu
(1).指古代对犯罪者可从轻处理的三种情况。《周礼·秋官·司刺》:“司刺掌三刺、三宥、三赦之法,以赞司寇听狱讼……壹宥曰不识,再宥曰过失,三宥曰遗忘。”《孔子家语·刑政》:“ 孔子 曰:‘成狱成於吏,吏以狱成告於正,正既听之,乃告大司寇。听之,乃奉於王。王命三公、卿士参听棘木之下,然后乃以狱之成疑於王。王三宥之以听命而制刑焉。’” 王肃 注:“君王尚宽宥,罪虽以定,犹三宥之。”《隋书·刑法志》:“ 周 王立三刺以不滥,弘三宥以开物。” 清 沉育 《皋陶祠》诗:“主德宽三宥,臣心慎五章。”
(2).古代王、公家族之人犯法,有宽恕三次之制。《礼记·文王世子》:“公族无宫刑,狱成,有司讞于公,其死罪,则曰:‘某之罪在大辟。’其刑罪,则曰:‘某之罪在小辟。’公曰:‘宥之。’有司又曰:‘在辟。’公又曰:‘宥之。’有司又曰:‘在辟。’及三宥,不对,走出,致刑于甸人。”《后汉书·张酺传》:“臣闻王政骨肉之刑,有三宥之义,过厚不过薄。” 宋 苏轼 《东坡志林·赵高李斯》:“古者公族有罪,三宥然后制刑。”
(3).古代天子、诸侯劝食的礼仪。宥,同“ 侑 ”。《周礼·春官·大司乐》:“王大食,三宥,皆令奏鐘鼓。” 郑玄 注:“宥,犹劝也。” 南朝 梁 萧子云 《雍雅》诗之二:“百礼斯洽,三宥已行。”按,天子、诸侯于每月初一、十五日加牲进食,称大食。词语解释:射钩 拼音:shè gōu
(1).指 管仲 射 齐桓公 事。 春秋 时 齐襄公 昏乱,其弟 纠 奔 鲁 ,以 管仲 、 召忽 为师; 小白 奔 莒 ,以 鲍叔 为师。 襄公 死, 纠 与 小白 争归 齐国 为君。 管仲 将兵遮 莒 道阻 小白 ,射中其衣带钩。 小白 佯死,得先入为君,是为 桓公 。 桓公 即位后不记旧仇,任 管仲 为相,终成霸业。《左传·僖公二十四年》:“ 齐桓公 置射鉤而使 管仲 相。” 晋 葛洪 《抱朴子·君道》:“射鉤之贼臣,著匡合之弘勋。” 唐 杜牧 《杜秋娘》诗:“射鉤后呼父,钓翁王者师。”
(2).喻尝叛己而有宿仇者。《旧五代史·唐书·符存审传》:“远夷极塞,皆得面覲彤墀,射钩斩袪之人,孰不奉觴丹陛。”
(3).猜度隐微难知之事。 南朝 宋 刘敬叔 《异苑》卷五:“世有紫姑神……能占众事,卜未来蚕桑,又善射钩。”词语解释:十世宥 拼音:shí shì yòu
据《左传·襄公二十一年》载, 春秋 时 晋 范宣子 杀 叔向 之弟 羊舌虎 等而囚 叔向 。 祁奚 见 宣子 ,曰:“夫谋而鲜过、惠训不倦者, 叔向 有焉,社稷之固也,犹将十世宥之,以劝能者。今壹不免其身,以弃社稷,不亦惑乎?”后因以“十世宥”谓功臣后裔即使有罪,也应予宽恕。《后汉书·党锢传·李膺》:“今所考案,皆海内人誉,忧国忠公之臣。此等犹将十世宥也,岂有罪名不章而致收掠者乎?” 唐 韩愈 《寄卢仝》诗:“苗裔当蒙十世宥,岂谓貽厥无基阯。”亦作“ 十世宥能 ”。 晋 潘岳 《马汧督诔》:“我虽末学,闻之前典,十世宥能,表墓旌善。”词语解释:筮仕 拼音:shì shì
(1).古人将出做官,卜问吉凶。《左传·闵公元年》:“初, 毕万 筮仕於 晋 ,遇屯之比。” 唐 白居易 《和梦游春诗一百韵》:“端详筮仕蓍,磨拭穿杨鏃。” 苏仲翔 注:“筮仕,卜作官的命运。”
(2).指初出做官。 宋 王禹偁 《感流亡》诗:“因思筮仕来,倐忽过十年。” 清 蒲松龄 《聊斋志异·梦狼》:“长子甲,筮仕南服,三年无耗。” 何垠 注:“初官曰筮仕。”词语解释:噬脐 拼音:shì qí
亦作“ 噬齐 ”。 自啮腹脐。喻后悔不及。《左传·庄公六年》:“亡 邓国 者,必此人也。若不早图,后君噬齐。” 杜预 注:“若囓腹齐,喻不可及也。” 汉 扬雄 《太玄赋》:“岂恃宠以冒灾兮,将噬脐之不及。” 宋 叶梦得 《怀西山》诗:“平生几濡首,末路多噬脐。” 明 宋濂 《勃尼国入贡记》:“虽欲噬脐,悔可及乎!” 李大钊 《国民之薪胆》:“况徇虚名而受实祸,甘为 日本 效傀儡之勤劳,政府苟不慎审及此,异日噬脐,嗟何及哉!”词语解释:书云 拼音:shū yún
(1).古代观察天象以占吉凶,并加以记录。语本《左传·僖公五年》:“公既视朔,遂登观臺以望,而书,礼也。凡分、至、启、闭,必书云物,为备故也。” 杨伯峻 注:“云物,古有两义。《太平御览》八引《左传》旧注云:‘云,五云也;物,风、气、日、月、星、辰也。’是分云、物为二。然《周礼·春官·保章氏》云:‘以五云之事辨吉凶、水旱降丰荒之祲象。’ 郑众 、 郑玄 皆谓云物即云色。五云之色者,青、白、赤、黑、黄五色也。 杜 注亦云:‘云物,气色灾变也。’其义亦同两 郑 ,是以云物为一。盖古礼,国君於二分二至及四立之日,必登臺以望天象(或日旁云气之色),占其吉凶而书之。” 南朝 梁 刘勰 《文心雕龙·书记》:“占者,覘也。星辰飞伏,伺候乃见,登观书云,故曰占也。”
(2). 宋 人诗文多以“书云”指冬至。 宋 李曾伯 《雪夜不寐偶成》诗:“底事阳和尚未回,书云已久未逢梅。” 宋 洪迈 《容斋四笔·用书云之误》:“今人以冬至日为书云,至用之於表启中。虽前辈或不细考,然皆非也…… 汉明帝 永平 二年春正月辛未,宗祀 光武 毕,登 灵臺 观云物,尤为可证。”词语解释:卫足葵 拼音:wèi zú kuí
即向日葵。 明 阮大鋮 《燕子笺·合宴》:“待学丹心的卫足葵,一样儿向阳捧日。” 清 恽敬 《释荍》:“华如菊而大,径五寸,茎及丈者,曰黄葵,卫足葵也。”参见“ 卫足 ”。
词语解释:卫足 拼音:wèi zú
《左传·成公十七年》:“ 仲尼 曰:‘ 鲍庄子 之知不如葵,葵犹能卫其足。’” 杜预 注:“葵倾叶向日,以蔽其根,言 鲍牵 居乱,不能危行言逊。”后因以“卫足”比喻自全或自卫。《陈书·世祖纪》:“ 王琳 识暗挈瓶,智慙卫足,干纪乱常,自貽颠沛。” 明 汤显祖 《紫钗记·节镇宣恩》:“ 霍小玉 怜才誓死,有望夫石不语之心;破产回生,有 怀清臺 卫足之智。”按,或以为葵非向日葵。《左传·成公十七年》 杨伯峻 注:“葵非向日葵, 杜 注以向日葵解之,不确……向日葵叶不可食,此葵或是金钱紫花葵或秋葵。古代以葵为蔬菜,不待其老便掐,而不伤其根,欲其再长嫩叶,故古诗云‘採葵不伤根,伤根葵不生’。‘不伤根’始合‘卫其足’之意。”